国土部要求各地政府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发布日期:2010-03-16 09:34:09
本报讯 记者庞东梅报道 国土部3月11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就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作出了解释。
为增强土地政策参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国土部出台该《通知》。《通知》的核心思想是,在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上,坚决落实政府责任,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在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上,严格加强监管,确保依法规范有序。
《通知》要求各地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据介绍,今年3至7月,国土资源部将在全国组织开展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房地产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违反法律法规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