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10-30 17:24:31
为充分了解市场需求,促进土地交易信息全面、有序公开,
附件1
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预公告实施细则
为充分了解市场需求,促进土地交易信息全面、有序公开,合理安排供地节奏和时序,促进土地市场平稳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 预公告地块范围
预公告地块应为本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范围内,且权属清晰,征收补偿工作基本完成,不涉及法律纠纷,用地性质、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确定的国有建设用地。
二、预公告主要内容
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预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土地位置、规划编号、用地面积、规划用途、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土地整治机构(投融资平台)名称及联系方式等需要公告的事项。